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9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
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

    基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人的
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人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
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获取更好的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封和平、陈维胜、荆涛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