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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2021-06-18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67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76.545 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6 月 24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3 月 4 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并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4 日(共计 1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自 2019 年 9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4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并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
查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
    6.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13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48.27 万份。
    7.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17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53.65 万
股。
    8.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2
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1 年 1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予以
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共计 10 日)。在公
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0.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08.27 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详见下表:
                                                                    授予后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
                 授予日期                                           剩余数量
                                  (元/股)      (万股)   人数
                                                                    (万股)
 首次授予    2020 年 5 月 11 日           6.55     753.65    177          108.27
 预留授予    2021 年 1 月 15 日           6.86     108.27     22              0

    11.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9 日,该批
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及成就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所述情



                                      3
(1)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形,满足解除限售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述情形,满足解除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 2020 年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度审计报告,2020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019 年 度 增 长
于 25%;                                              147.64%,归属于上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9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或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利润较 2019 年度
于 40%。                                              增长 80.93%,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4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
 C(合格)和 D(不合格)四个档次。                     本次解除限售的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 175 名激励对象上
 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 一年度绩效考核均
 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 为“达标”,满足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 解除限售条件中个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 人绩效考核条件。
 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
 额度,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177 名,其中:2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须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合计 5,6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不符合本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800 股。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175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376.545 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87%。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实际可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 2020
年末持有股数的 25%。具体如下表:
                                                       本期可解除限
                                            本期可解除
                               获授的首次授            售数量占其获
                                            限售的限制
   姓名           职务         予限制性股票            授首次授予限
                                            性股票数量
                               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的比例
  张新海         副董事长          36.12      18.06          50%
  郝俊文       董事、总经理        48.08      24.04          50%
  刘 瑞      董事、副总经理        29.12      14.56          50%
  荆升阳           董事            29.12      14.56          50%

                                     5
  郎 静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8.82          19.41         50%
  袁 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4.22          12.11         50%
  李 军         总工程师           21.42          10.71         50%
  范本勇        副总经理           22.12          11.06         50%
  李建宁        副总经理           22.12          11.06         50%
  黄 河         副总经理           23.52          11.76         5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65 人     458.43         229.215        50%
          合计 175 人             753.09         376.545        5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6 月 24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76.545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19,200         -3,765,450       4,853,7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26,043,599         3,765,450      429,809,049
   总计                   434,662,799                   0    434,662,799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6
中规定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满足,公司已就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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