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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9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由 13.10 元/份调整为 12.84 元/份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索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
    2.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并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4 日(共计 1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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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自 2019 年 9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4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并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13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48.27 万份。
    6.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 344,543,31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162 元(含税);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34,662,799 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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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
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原 定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为 13.10 元 / 份 , 调 整 后 的 行 权 价 格 为
13.10-0.06162-0.20=12.83838 元/份,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确定行权价格
为 12.84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公司实施
2019 年度、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该调整方法、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因此,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监事会同意将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10 元/份调整
为 12.84 元/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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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价格调整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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