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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96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预焙
阳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嘉峪关预焙阳
极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9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嘉峪关预
焙阳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4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简称“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
股子公司嘉峪关预焙阳极(简称“债务人”)在该行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
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7)。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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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聚鑫东路 766 号
    3.法定代表人:荆升阳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技术及货物进出口经营(以备案登记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8,752.52           136,134.83

     流动负债总额                         40,428.76            61,670.53

     负债总额                             40,529.10            61,760.63

     资产净额                             68,223.41            74,374.2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01,937.33            62,882.87

     净利润                                4,785.15             6,274.2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9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
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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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展期协议的,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至债务提
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643,680.21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5.71%,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306,642.96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3.7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人民币 493,680.2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34.77%,其
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306,642.96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3.71%。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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