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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28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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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二、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

三、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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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参会须知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会议开始前十分钟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
工作人员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
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
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八、投票表决相关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现场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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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参会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参会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3)议案列示在表决票上,请股东填写,一次投票。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
方式表决的,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
入统计结果。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如股东所投出的票数超过其持有
的最大表决权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名候选人的得票数按该股东所拥有的
表决权总数计算;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经计票人员指出后拒不重新确认或重
新确认后仍超过其持有的最大表决权数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视
为弃权。
    (4)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
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
办理。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5)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
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3.网络投票方式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详 见 2021 年 9 月 25 日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九、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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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段,即 2021 年 10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 10 月 11 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9 日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15 层
    4.会议召集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1 年 9 月 2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本次会议议程
    1.会议签到。
    2.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现场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
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会议主持人宣读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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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6.股东及股东代表围绕上述议案进行发言或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其他除上述议案以外的问题可在投票后进行提
问。
   7.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议案。
   8.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9.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
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
决结果。
   10.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会议主持人致结束语并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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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由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以及原材
料价格上涨带来资金需求增加,同时为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
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 70 亿元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 45 亿元担
保额度。
    1.公司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
信期限最高不超过 8 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
3 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最高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与公司的关系            额度
                                                                          (亿元)
            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
            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占比 95.63%)       6
            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占比 95.63%)       9
 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    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占比 80%)         4
   公司      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占比 51%)         10
            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占比 65%)         10
              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占比 59.71%)       2
   合计                                 —                                   45

    在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
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2 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书,授权期限为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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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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