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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健全。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封和平、刘瑞、荆涛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召集人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追加确认 2021 年度
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备考审阅报
告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1.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大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对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
项作出决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的审计情况进行了监督
核查,对大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一
直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严谨、客观地履行职
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审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未发
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有效地执行,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规范有序运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有效。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问题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
有效的沟通;更好的协调了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充
分、有效沟通,为高效优质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和财务规范建设,
促进公司内部治理有效性和董事会规范决策。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审计委员会将按照法律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
进一步履职尽责,规范履职,强化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
工作的知道赫尔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更加规范、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金昌、孙浩、荆升阳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