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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电股份: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31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实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公司已实际为杭电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或“公司”)的合营公
    司杭电实业为推进“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向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根据上
    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贷款审批的相关要求,杭电实业各股
    东需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因公司持有杭电实业 60%股权,故公
    司为杭电实业本次借款提供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担保。
        2020年12年7月,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营企业杭电实业提供
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6 号大街 68 号 3 幢
    法定代表人:孙翀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7 月 24 日—2028 年 7 月 2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杭电实业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0%,上海康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0%。
    关联关系说明:杭电实业为公司与上海康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的合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孙翀先生担任杭电实业董事长,公
司财务总监金锡根先生担任杭电实业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杭电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杭电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杭电实业总资产为 189,328,925.17 元,总负债为
-281,019.61 元,净资产为 189,609,944.78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0.00 元,
净利润为-390,055.22 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杭电实业总资产为 229,633,324.17 元,总负债为
434,764.18 元,净资产为 229,198,559.99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0.00 元,净
利润为-186,684.79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杭电实业本次固定
资产借款总借款期限为壹拾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
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合同的生效: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翀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
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此次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是为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促进项目建设进程,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
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
如下: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杭电实业各股东按其持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
司本次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是基于“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工程建设需
要,满足杭电实业正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程。本次担保暨关联
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对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合营企业杭电实业作为
“杭电星月科创园”的项目公司,为推进“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工程建设需要,
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
款。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杭电实业本次借款提供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担保,本次
担保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方担保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经核查,公
司本次为杭电实业提供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5,000 万元(不
含本次,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4%。公
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
见;
    6、杭电实业营业执照及 2019 年度财务报表、2020 年 9 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