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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电股份:杭电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1-025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转让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控股”)将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股份(占公
司现在总股本的 1.3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一致行动人浙江富春江通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集团”),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永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的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大宗交易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永通控股的通知,永通控股拟于
本公告披露日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股份(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 1.30%)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转让给一致行动人富春江集团,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永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的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名称                    股份性质
                                                  (万股)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        无限售流通股      1,958.2259         2.83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21,600        31.26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14,400        20.84

           合计                        -          37,958.2259        54.93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名称                    股份性质
                                                  (万股)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        无限售流通股      1,958.2259         2.83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20,700        29.95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15,300        22.14

           合计                        -          37,958.2259        54.93
   注:上表中数据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永通控股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2015 年 2 月 17 日至 2018 年 2 月 16
日)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5%,
且减持不影响永通控股对杭电股份的控制权;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
交易的方式进行。公司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杭电股份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
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通控股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股份变动原因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永通控股股东及富春江集
团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签署了《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为此次股权转让的实施,永通控股需在此次股权转让前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转让公司 900 万股股份至富春江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23)。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事宜不触及要约收购,
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大
宗交易转让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
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