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4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事项。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在本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王树林 曲峰 葛其泉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