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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我们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徐宁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徐宁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4,550 股,回购价格为
5.38 元/股。
    二、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有助于公司充
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
益,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鉴于以
上,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袁秀国 许金道 王树林
                                                      2022 年 8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袁秀国                                   许金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树林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