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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通电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19-04-1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 “ 公司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下午 4 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德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监事 4 人,李勇监事因病请假,委托邵钧监事代为表决投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利通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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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年度实现净利润
9,244 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44 万元,按本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881 万元后,2018 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
为 8,363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为 64,059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8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2,800 万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贷款余额(万元)

    公司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20,000

    公司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10,000             10,000

    公司          南京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10,000

    公司          中信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3,600

             合       计                           70,000             43,600


    为了保证公司 2019 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
规划,公司 2019 年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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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公司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公司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10,000

    公司               南京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公司               中信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合       计                                  70,000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 2019 年年度拟向公司各合作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
资业务。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授
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银行,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
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
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董事
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
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
    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
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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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 2018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2018 年年
度监事薪酬具体如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薪酬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
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
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序号                姓       名              2018 年度薪酬(万元)

       1                     张德峰                       46.24

       2                     钱   旭                      20.30

       3                     李   勇                      27.84

       4                     冯   朔                      20.19

       5                     邵   钧                      13.9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年度的审
计机构。

    一、拟聘审计机构之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 2014-2018 年年度的审计
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
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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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
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拟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计划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 2019 年年
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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