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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江苏
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
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调整。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执行上述通知和准则,在报告期内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数据不构成重大影响。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
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使
之更加符合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