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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
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收购南京金宁微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出具评
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资产

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
具有充分独立性。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丰富公司的盈利驱动因素,

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分散财务风险,进一步巩固并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安排。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白建川、林雷、乐宏伟、李远扬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