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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夏长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
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
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
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江
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利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客观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
期》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号 2021-035)。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