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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35)。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以当前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490,000.00
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52,000,000 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
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6)。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 2014 至 2021
年度的审计服务,和公司有着较长时间的合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
尽责,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
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
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9)。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作用,《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4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