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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施佶先生、杨冰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736,000 股、315,000 股,分别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4044%、0.1731%;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
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分别间接持有 273,000 股、31,500 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1500%、0.0173%;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
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 78,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33%。以上股份均来源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施佶先生、杨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
持数量分别不超过 184,000 股、78,700 股;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 68,200 股、7,8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
过 19,700 股。上述董监高计划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上述减持主体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55,2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52%,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每股 13.32 元。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未
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
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
    受到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承诺限制,上述股东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即不得低于 13.32 元(除权后价格)。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700,000 股
  施佶                              736,000          0.4044%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6,0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300,000 股
  杨冰                              315,000          0.1731%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5,0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260,000 股
 夏长征                             273,000          0.1500%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3,0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30,000 股
 石爱明                             31,500           0.0173%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5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75,000 股
  钱旭                              78,800           0.0433%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8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IPO 前取得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不超过:                   2023/2/20~   按市场   、资本公积   个人资金需
  施佶        184,000
                                     持,不超过:
                         0.1011%                     2023/8/18     价格    金转增股本      求
                股
                                      184,000 股                              取得

                                                                           IPO 前取得
                                     竞价交易减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2/20~   按市场   、资本公积   个人资金需
  杨冰
                                     持,不超过:
             78,700 股   0.0432%                     2023/8/18     价格    金转增股本      求

                                      78,700 股                               取得

                                              2
                                                                          IPO 前取得
                                   竞价交易减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2/20~   按市场    、资本公积   个人资金需
夏长征                             持,不超过:
            68,200 股   0.0375%                    2023/8/18     价格     金转增股本        求

                                    68,200 股                                取得

                                                                          IPO 前取得
                                   竞价交易减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2/20~   按市场    、资本公积   个人资金需
石爱明                             持,不超过:
             7,800 股   0.0043%                    2023/8/18     价格     金转增股本        求

                                     7,800 股                                取得

                                                                          IPO 前取得
                                   竞价交易减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2/20~   按市场    、资本公积   个人资金需
 钱旭                              持,不超过:
            19,700 股   0.0108%                    2023/8/18     价格     金转增股本        求

                                    19,700 股                                取得


  注 1:由于上述减持主体首次公开发行前做出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价格为每股 19.29 元,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 亿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 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3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由此计算此次减持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每股 13.32 元。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施佶、杨冰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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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原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公司监事夏长征、监事石爱明、高管钱旭均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
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在利通电子股
票上市前曾公开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
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4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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