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江苏利
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
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勤勉尽责,遵
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
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审议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
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白建川、陈建忠、乐宏伟、李远扬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