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终止实施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对相关期权予以注销。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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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少河 蔡飙 储小平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