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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芳家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
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
予日期、授予条件、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均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
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创
造性与责任心,从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6、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
才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考核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三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部门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规
定。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而言,公司选取的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该指标直接反映公司
的主要经营成果和市场价值成长能力。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情况、行业发展特点、历史
业绩、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设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指标设定合理、科学。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考核目标的实现具
有可能性和挑战性,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对公司而言,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
励对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
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还对激励对象所在部门、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
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
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吴晓南                       林三华                       纪传盛




                                                             2020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