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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芳家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7-29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 - 05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调整
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
授予条件。除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而未列入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要求相符。

       综上,同意以 2020 年 7 月 28 日为授权日,向 1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2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