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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芳家化: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3 - 01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
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2、人员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1 名、注册会
计师 32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2 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9,595.8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 万元。2022 年度为 76 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9,085.74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6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
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项目合伙人
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签
字注册会计师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负责审计
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合计人民币 212 万元,
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同比 2021 年度增加 12 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依据公司 2023 年度的业务规模、审计具体要求、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华兴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
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
真负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将续聘华兴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华兴担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
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兴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聘
请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