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18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公司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如下:
一、 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为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任何形
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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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 炜 罗 杰 陈良照
2018 年 0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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