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镇海股份:关于签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及四标段合同的公告2019-06-22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
 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
                      及四标段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
工程设计三标段(以下简称“三标段”):
    合同类型: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金额:合同总价暂列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含
税,税率随国家税务政策调整)。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
工程设计四标段(以下简称“四标段”):
    合同类型: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金额:合同总价暂列为人民币 38,730,000 元(大写:叁仟捌佰柒拾叁
万元整)(含税,税率随国家税务政策调整)。
     合同生效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
工程设计三标段及四标段的履行期限相同。
    计划 2020 年 6 月 30 日完成工程设计,具体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供,详细

                                   1
设计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双方在详细设计开工会上确定。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
造工程设计三标段及四标段的履约将对公司 2019 年度全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
造工程设计三标段及四标段的履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
约上述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三标段及四标段合同已对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签约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合同生效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有
履约能力。
    2、上述合同价款为暂列额,结算时以中石化总部批复或发包人批准的概算
为基础,工程设计费及其他服务费均按相对应的投标报价下浮(三标段投标报价
为下浮 15%、四标段投标报价为下浮 12%),如遇基础批复概算降低,将导致合
同结算价格相应减低的情形。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及不可抗拒的自然
灾害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缓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20 日下午
3:00 在公司 41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中国石油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
及四标段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签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
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及四标段合同(以下简称“三标
段及四标段合同”),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合同签署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全权办理与本
项目相关的后续事项。

                                     2
    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公告了《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工程设计三
标段及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具体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告了《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工程设计三
标段及四标段中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具体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三标段合同
    1)工程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
料适应性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
    2)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3)项目规模:投资合约 117671 万元,主要包括硫磺回收装置:含溶剂再生、
酸性水汽提和硫磺回收单元,其中硫磺回收规模为 15 万吨/年;II 套常压装置
环保节能完善提升改造。
    4)本合同承包范围: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HAZOP
分析、SIL/LOAP 分析、数字化交付、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配合现场施工、竣
工验收和生产试车等设计和咨询服务内容等。
    2、四标段合同
    1)工程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
料适应性改造工程设计四标段
    2)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3)项目规模:投资合约 88056 万元,主要包括部分罐组及出厂设施改造:
现有液硫罐的北侧扩建 2 台 1000 立方米的拱顶液硫罐、新建 4 台 5000m3 内浮
项焦化汽柴油罐、新建 1 座装车棚内设 8 个通过式汽车罐车装车位,6 套沥青
装车设施、2 套液硫装车设施、1 套油浆装车设施;岚山至镇海炼化厂区原油复
线;工艺及热力管网(含全厂总图、电气、电信、仪表):工艺及热力管网主要


                                    3
包括新建 400 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新建 200 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新建硫
磺联合装置等边界线 1 米之外的工艺及热力管线的配套、结构、总图、电气和
仪表等,现场机柜室与中心控制室采用“一天一地”两条不同路径敷设;炼油二
循异地改造、炼油一、二联合控制室改造、新 9#原油罐组扩容:仓库及堆场均拆
除,布置 3 台 50000 立方米原油罐,在罐组建北侧为泵区及 6kV 变电所等配套
设施。
    4)本合同承包范围: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HAZOP
分析、SIL/LOAP 分析、数字化交付、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配合现场施工、竣
工验收和生产试车等设计和咨询服务内容等。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发包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为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按照编号为(ZJ)
WH 安许证书-B-0023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苯乙烯、柴油及
其他石油制品和化工产品的生产、储存;石油化工原料、设备及零部件的批发、
零售;石化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技术开发及信息服务;为该公司联系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我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签约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价款形式为:暂列总价合同。(以下合同费用均含税)
    2、签约合同价款(含税)为:
    三标段: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50,000,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柒拾叁万元整)(38,730,000元)
    3、合同价款包括承包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
    4、工程设计费按照合同专项条款规定的设计节点支付,根据中石化总部批
复的基础设计概算为基础×(1-投标报价下浮点)进行结算。合同履约期间如由
于发包人自身原因要求终止委托,设计人已开始咨询、设计工作的,按合同8.7
条款原则进行结算。
    (二)合同工期

                                   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
工程设计三标段及四标段的履行期限相同。
    计划 2020 年 6 月 30 日完成工程设计,具体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供,详细
设计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双方在详细设计开工会上确定。

    (三)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设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深度造成实施过程中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情形的,应承担相应核减设计费用的责任;造成项目无法实施
的,应承担免收项目全部设计费用的责任,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发包人相关的
费用和损失。
    2、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情形,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
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
    (四)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如协商不成,依法由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生效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
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及四标段的履约将对公司 2019 年度全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
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及四标段的履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机构性造成影响,不
会因履约上述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三标段及四标段合同已对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签约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合同生效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有

                                   5
履约能力。
    (二)上述合同价款为暂列额,结算时以中石化总部批复或发包人批准的概
算为基础,工程设计费及其他服务费均按相对应的投标报价下浮(三标段投标报
价为下浮 15%、四标段投标报价为下浮 12%),如遇基础批复概算降低,将导致
合同结算价格相应减低的情形。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及不可抗拒的自
然灾害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缓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
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
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及四标段合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