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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镇海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4-10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22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
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办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艾小军、王莹、邓李勇、陈霞、赵振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120股的回
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4,128,001元减少为
174,072,881元,为此,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条款                   原章程                                  新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412.8001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407.2881 万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412.8001 万股,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407.2881 万股,均
           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社会公     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社
           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             会 公 众 公开 发 行的 人 民币 普 通 股为
           2,557.63 万股。                        2,557.63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2)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办理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因此,该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