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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镇海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80,18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和《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1-
              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
          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年   预计收益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产品   收益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化收益     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期限   类型       收益率   关联交易
                                               率     (万元)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
             银行理    结构性存                                  180
公司宁波国                         5,000     3.90%     96.16            动收益    3.90%       否
             财产品      款                                      天
家高新区支                                                                型
    行
中国建设银
                                                                        保本浮
行股份有限   银行理    结构性存                                  181
                                   5,000     3.50%     86.78            动收益    3.50%       否
公司宁波镇   财产品      款                                      天
                                                                          型
  海支行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
          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
          或协议等。
             3.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
万
产品名称         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180 天

成立日           2020 年 06 月 04 日

到期日           2020 年 12 月 01 日
产品预期收益率
                 3.90%
(年)
                 甲方: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人)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一)基本条款
                     甲 方 同 意 于 2020 年 06 月 04 日 之 前 将 0.5 亿 元 人 民 币
                 (CNY50000000)划入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托管账
                 户。
                     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为 180 天,自 2020 年 06 月 04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01 日终止。
                 (二)税收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支付不受税收影响,亦即一旦发生任何税
                 收时,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陈述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在此保证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进行相应的交易与投资。
                 双方签署本协议并进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是经过各自授权决定的,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和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书面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甲方保证
主要条款
                 其资金的来源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其有资格从事他所委托的结构性存
                 款业务且该业务内容合法。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方和乙方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有关上述结
                 构性存款业务的信息,但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声明
                     甲方有充分的权限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为
                 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本协议签
                 署人具备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协议。
                     甲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项下业务方案的条款及相关风险和收益。
                 本方案的确定完全基于甲方自己的判断和决定。该笔业务符合甲方管
                 理其公司资产的交易目的。
                     甲方具有评估本协议下结构性存款业务条件、条款和风险的能力,
                 有能力承担并且也愿意承担本方案项下的风险,包括方案规定的条件
                 波动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
                 (五〉放弃与转让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未行使或延迟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时,不应

                                                                          -3-
                 该认为是放弃该权利。
                     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甲乙两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
                 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六)补充与修改
                     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出具的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附件均构
                 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受本协议约束。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加以补充和修改。
                 (七)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在乙方解付本协议下结构性存款业务方案规定偿付的本金与收益
                 后,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
                     甲乙双方中一方未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履行义务,即构成
                 违约。
                     违约事件发生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终止违约,并赔偿
                 守约方由于违约而形成的损失和费用;如违约方不能做到,守约方有
                 权终止本协议项下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并且对未到期的交易按市价进
                 行反向平盘,因反向平盘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反向平盘如产
                 生收益,在扣除守约方的损失和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归违约方所有。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执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
                 原则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执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接受其管辖。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 万
产品名称         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181 天

成立日           2020 年 07 月 01 日

到期日           2020 年 12 月 29 日
产品预期收益率
                 3.50%
(年)
                 甲方: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人)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一)基本条款
                     甲 方 同 意 于 2020 年 07 月 01 日 之 前 将 5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主要条款         (CNY50000000)划入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托管账
                 户。
                     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为 181 天,自 2020 年 07 月 01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终止。
                 (二)税收


                                                                            -4-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支付不受税收影响,亦即一旦发生任何税
收时,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陈述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在此保证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进行相应的交易与投资。
双方签署本协议并进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是经过各自授权决定的,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和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书面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甲方保证
其资金的来源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其有资格从事他所委托的结构性存
款业务且该业务内容合法。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方和乙方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有关上述结
构性存款业务的信息,但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声明
    甲方有充分的权限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为
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本协议签
署人具备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协议。
    甲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项下业务方案的条款及相关风险和收益。
本方案的确定完全基于甲方自己的判断和决定。该笔业务符合甲方管
理其公司资产的交易目的。
    甲方具有评估本协议下结构性存款业务条件、条款和风险的能力,
有能力承担并且也愿意承担本方案项下的风险,包括方案规定的条件
波动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
(五〉放弃与转让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未行使或延迟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时,不应
该认为是放弃该权利。
    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甲乙两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
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六)补充与修改
    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出具的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附件均构
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受本协议约束。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加以补充和修改。
(七)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在乙方解付本协议下结构性存款业务方案规定偿付的本金与收益
后,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
    甲乙双方中一方未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履行义务,即构成
违约。
    违约事件发生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终止违约,并赔偿
守约方由于违约而形成的损失和费用;如违约方不能做到,守约方有
权终止本协议项下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并且对未到期的交易按市价进
行反向平盘,因反向平盘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反向平盘如产
生收益,在扣除守约方的损失和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归违约方所有。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执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


                                                      -5-
                          原则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执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接受其管辖。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
    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根据公
    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
    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审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
         成立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是否为本次
 名称                                            主营业务             及实际控
         时间    表人        (万元)                                              交易专设
                                                                        制人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
                                        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
                                        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中国建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设银行   2004               25,001,09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
                 田国立                                               汇金公司   否
股份有   年9月              8           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
限公司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6-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代码:601939),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额
                                                                                   净额
2020 年 1 月 1 日
                       1,263,109,885.74    482,988,942.75   780,120,942.99   -37,312,213.13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1,338,509,416.28    562,754,330.81   775,755,085.47   435,192,262.98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
    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
    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 1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1.4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
    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和《关于使用暂时

                                                                                   -7-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                            实际投入金                               尚未收回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号                                额                                   本金金额
1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3,000        27.81          无

2        保本浮动收益型         4,000         4,000        37.08          无

3        保本浮动收益型         6,500         6,500        79.07          无

4        保本浮动收益型         9,000         9,000        84.55          无

5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2,000         2,000        19.51          无

6        保本浮动收益型         7,000         7,000        68.12          无

7        保本浮动收益型         4,500         4,500        44.76          无

8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         10,000       95.18          无

9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         6,000       112.73          无

10       保本浮动收益型         8,000         8,000       143.52          无

11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3,000        56.37          无

12       保本浮动收益型         4,000         4,000        37.16          无

13       保本浮动收益型         9,000         9,000        90.88          无

14       保本浮动收益型         3,500         3,500        35.34          无

15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         10,000      205.66          无

16       保本浮动收益型         4,500        4,500.00      44.36          无

17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       10,000.00      94.37          无

18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5,000.00      49.32          无

19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3,000.00      29.67          无

20       保本浮动收益型         8,000           -            -          8,000

21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            -          5,000


                                                                         -8-
22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          -               5,000

              合计                     -           -       1489.54         18,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6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77.34%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5.9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8,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2,000

                          总理财额度                                 60,000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理财产品购买凭证及合同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