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星
期三)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
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使用合计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公司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借款支持。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本次财务资助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
构成关联交易。
一、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体系建设,更好地吸引和激励核心人才,建设稳固的
人才战略体系。公司设立“员工住房基金”,为员工在宁波大市六区(江北、鄞
州、海曙、镇海、北仑、奉化)首次购房提供借款支持。为明确住房借款的管理
细则,特制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全日制大专及
以上学历,且入职满三年及以上,个人表现及荣誉符合要求的员工。对公司作出
突出贡献的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条件。购房借款原则上支持尚未获得公司股
权激励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
联人不适用于本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员
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二、《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授权执行
1、《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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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开始实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对本办法
所确定的员工最高借款额度、借款申请及审批要求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公司财务部为员工购房借款的资金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专项资金的出借、
收款、记账等事宜;
3、综合管理部为《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执行部门。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此次为员工提供的购房借款总额不高于 1,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员工购房借款的最高限额为 30 万元,一般不超过员工所购
房屋总价的 15%。《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对员工申请购房借款的申请条件、
时间、材料、审核程序、核发流程及还款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申请人还需提供
一位不属于同一家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或朋友的无限责任担保。公
司将与购房借款员工签订《购房借款合同》并约定还款额及还款期限,严格控制
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
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首套商品房购房的经济支持,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
位的核心人才,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借款资金总额不高于人
民币 1,000 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
法》。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高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首套商品房购房借款,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体系,更好地吸引和激励核心人才,建设稳固的人才战略体
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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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0 元(不含本
次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九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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