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18,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92 天,184 天,18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和《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6)。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购 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型存款,该次认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8000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 行申购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型存款,该次认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5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预计年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产品 收益 化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期限 类型 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保本浮 结构性存 182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宁波分 动收益 8,000 4.00% 款 天 收益型 行) 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保本浮 结构性存 180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宁波国家 动收益 5,000 3.90% 款 天 收益型 高新区支行 型 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 13,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2,488,876.8 元 ,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 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年 预计收益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产品 收益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保管方 化收益 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期限 类型 收益率 关联交易 率 (万元) 中信银 保本浮 结构性存 保本浮 中信银行明 1.48%/3. 行明州 动收益 款(挂钩 5,000 3.10% 39.07 92 天 动收益 否 州支行 10/3.60% 支行 型 利率) 型 中国民生银 中国民 保本浮 结构性存 184 保本浮 1.00%-3. 8,000 3.40% 137.12 否 行股份有限 生银行 动收益 款(挂钩 天 动收益 40% -2- 公司(宁波 股份有 型 基数) 型 分行) 限公司 (宁波 分行) 华润深国投 招商银 保本固 保本固 东方证券 180 信托有限公 行宁波 定收益 5,000 3.35% 82.60 定收益 3.35% 否 存托凭证 天 司 分行 型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 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 或协议等。 3.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三、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中信银行明州支行保本理财产品——5,000 万 产品名称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1179 期 产品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期限 91 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起息日 2020 年 09 月 24 日 到期日 2020 年 12 月 24 日(收益计算截至到期日前一日) PR1 级(谨慎型、绿色级别),适合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 结构性存款产品 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投资者。 风险等级 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并不对前述风险 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产品预期收益率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 确定方式 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 1.8 且大于或等于 0.5,产品年化预期收 -3- 益率为 3.1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 期末价格大于 1.8,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3.60%;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 期末价格小于 0.5,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1.48%; 1.中信银行将在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 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产品成立公告。 2.中信银行将于每月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以及短信等渠道 发布产品运作信息,向投资者披露存续期内产品的当前市场公 允价值、持仓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 3、中信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 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产品到期公告,内容包括结构性存款的 存续期限、终止日期和收益分配等情况。 4.如募集期调整的,中信银行将在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 信息公告。 5.如中信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 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6.如本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到期日后 1 个工作日内,在中信 主要条款 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7.本产品持续期间内,中信银行有权提前 3 个工作日通过中信 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 说明书条款进行变更。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变 更生效前赎回本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 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 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 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可定期通过包括中信 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结构性存款产 品相关信息。 8.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突发事件可能对客户收益产生重大 影响时,中信银行将在前述事件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关信息 披露。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保本理财产品——8,000 万 产品名称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300 指数结构性存款(标准款) 产品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184 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期限,如结 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理财期限 到期日(含当日)或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分配日之间不计 付存款利息及产品收益。 挂钩标的 沪深 300 指数 2020 年 12 月 02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 起息日 调整) 到期日 2021 年 06 月 04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 -4- 调整) 2020 年 12 月 02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 期初观察日 调整) 2021 年 06 月 02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 期末观察日 调整) 指在结构性存款合同中特定事项所指向的日期为非工作日时 工作日调整规则 则自动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工作日指挂钩标的所在交易所及银行均对外营业的日期。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 金及收益。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采用以下第 1 中产品收益支付方 式: 分配日 1. 到期支付产品收益; 2. 季度支付产品收益; 3. 月度支付产品收益; 4. 其他。 ACT/360,指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 率除以 360。 ACT/365,指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 结构性存款收益 率除以 365。 计算基础 30/360,指每月按 30 天计算,以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 月数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 12。 除非另有约定,客户不能提前终止/赎回。 提前终止/赎回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银行有权提前终 止本产品。 如客户未发生违约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约定的分配日支 付 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如客户发生违约支取等违约情形, 将由银行按本产品说明书中“违约之支取”条款的约定执行。 在不发生风险揭示书所述之风险且客户未发生违约支取等违 约情形的前提下,客户产品收益如下确定: 当 F ≤ 106%*I , 产 品 年 化 收 益 率 =1.00+0.40* 最 大 值 {F/I-100%,0};当 F>106%*I,产品年化收益率=3.40%;其 中 F 为挂钩标的期末观察日收盘价格,I 为挂钩标的期初观察 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收盘价格。 收益分析与计算 本产品仅保证本金及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不保证 超出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对于无 法获得超出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 担。 如客户违约进行提前支取,则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所涉及的结 构性存款产品自动提前终止,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不计付任何 产品收益、利息或其他收益/补偿,并且,客户的违约金为全 部结构性存款本金的 1%,本款约定与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 关于违约的赔偿、违约金条款同时适用。 -5- 在发生市场风险的情况下,客户将仅获得本金及结构性存款合 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以本产品为例,最不利情形下,客户收益 为 1%。 (一)产品不成立或延期成立 若由于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成立规模下限 (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产品未能投资于 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产品在成立前市场出现 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 其他导致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 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 务宣布本结构性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产品不成立的 结构性存款产品 风险,结构性存款合同自行终止;银行亦有权但无义务在上述 不成立及提前终 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延长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期,本产品成立 止 日亦将相应延迟,本产品的其他条件仍按结构性存款合同条款 执行。上述事件发生后,银行将及时向客户公告。 (二)产品提前终止 若发生本产品说明书第一条第(十九)款所述之情形时,银行 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应至少在提前终止日前 1 个工作日 进行公示,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本金及收益(如 有)向客户分配。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分 配日(含当日)期间,不计付存款利息及产品收益,银行将及 时公布清算工作进展。 3.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保本理财产品——5,000 万 产品名称 华润信托卓实远见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40 期) 投向标的 金鹏 382 号-东方证券存托凭证 产品代码 SMT672 产品类型 本金保障型 理财期限 180 天 收益构 固定收益 成 固定收 收益率 年化【3.35%】 益率 浮动收 无 益率 产品风险等级 R1(低风险) 管理费率 0.25%/年 保管费率 0.01%/年 起息日 2020 年 12 月 03 日 到期日 2021 年 05 月 31 日,到期日即最后一个计息日,如遇非交易 -6-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到期顺延期间按约定的年化到期 收益率计息。 2021 年 6 月 2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 兑付日 易日;如到期日顺延,则兑付日相应顺延。 按投资本金加到期收益进行兑付 对付价格 到期收益=投资本金*固定收益率*产品期限/年度计息天数 撤单 不允许撤单 提前赎回 投资者与发行人均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收益凭证销售和存续期间,收益凭证发行人将及时、准确地进 行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状态、产品信息、重大事项公 信息披露内容及 告等。如发生收益凭证发行人认为可能影响收益凭证业务正常 方式 运作等重大事件时,收益凭证发行人将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收益凭证发行人通过双方约定方式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稳健型)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 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根据公 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 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审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法 是 名 成立 定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实 否 主营业务 称 时间 代 (万元) 际控制人 为 表 本 -7- 人 次 交 易 专 设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 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 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 中 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 信 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银 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行 1987 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 控股股东为中 李 股 年 4 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 信有限,实际 庆 4,893,482.2039 否 份 月 20 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 控制人为中信 萍 有 日 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集团 限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公 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 司 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中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 国 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民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生 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 银 1996 高 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行 年 1 迎 4,378,241.8502 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 无 否 股 月 12 欣 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份 日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 有 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 限 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公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 司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 -8- 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 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 华润信托的控 华 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 股股东分别为 润 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 华润金控投资 深 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 有限公司和深 国 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 1982 圳市投资控股 投 刘 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 年 有限公司,分 信 小 1,100,000.00 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 否 08 月 别 持 有 51% 和 托 腊 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24 日 49%的股权。实 有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 际控制人为国 限 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 务院国有资产 公 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 监督管理委员 司 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 会 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 受托方的基本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说明如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三季度 资产总额 67,504.33 73,233.59 负债总额 62,179.09 67,737.66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5,325.24 5,495.93 营业收入 1,875.84 1,491.74 净利润 480.15 369.1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三季度 资产总额 66,818.41 69,270.25 负债总额 61,510.12 63,825.71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5,308.29 5,444.54 营业收入 1,804.41 1,433.21 净利润 538.19 373.29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三季度 资产总额 262.55 284.05 负债总额 34.71 42.52 -9-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227.84 241.53 营业收入 30.46 22.58 净利润 28.05 16.64 公司与受托方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润信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额 净额 2020 年 1 月 1 日 1,382,934,796.62 598,177,057.42 784,757,739.20 -143,524,024.31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1,338,509,416.28 562,754,330.81 775,755,085.47 435,192,262.98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 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 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 18,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4.3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 响。 六、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 决策程序的履行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和《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10-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6)。 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 实际投入金 尚未收回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号 额 本金金额 1 保本浮动收益型 4,000.00 4,000.00 37.16 无 2 保本浮动收益型 9,000.00 9,000.00 90.88 无 3 保本浮动收益型 3,500.00 3,500.00 35.34 无 4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00 10,000.00 205.66 无 5 保本浮动收益型 4,500.00 4,500.00 44.36 无 6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00 10,000.00 94.37 无 7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5,000.00 49.32 无 8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00 3,000.00 29.67 无 9 保本浮动收益型 8,000.00 8,000.00 159.56 无 10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5,000.00 89.33 无 11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 - 5,000.00 12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00 - - 10,000.00 13 保本浮动收益型 8,000.00 - - 8,000.00 14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 - 5,000.00 15 保本浮动收益型 8,000.00 - - 8,000.00 16 保本固定收益型 5,000.00 - - 5,000.00 合计 - - 835.64 41,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6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77.34%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4.5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1,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9,000 -11- 总理财额度 60,000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理财产品购买凭证及合同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04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