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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镇海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
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司
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健康发展。
    一、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张一钢、监事杨权华、职
工代表监事刘时坤。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2021年4月14日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其正文>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的议案》
2021年6月24日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第十一次会议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
                                的议案》

2021年8月18日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二次会议   的议案》


2021年9月16日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2、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2021年10月20日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三、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
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按期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公司各项主要议案,及
时掌握公司经营工作和业绩情况。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了解公司各
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同时,通过听取和查阅专项报告,及时掌握董事会和高
级管理人员开展经营工作的情况,对公司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职能。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经营风
险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审阅
公司所有的定期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进
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议的召开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情况以及公
司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着
审慎经营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持续完善。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勤勉尽职,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各定期报告
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公司财务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报告期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是客观、公
正的。
    (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备案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履行制度要求。报告期内,
公司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
为。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需要,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
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的经营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现状。
    (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等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
职责。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和培训,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持
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以切实
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
生。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