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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镇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2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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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2 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石化专业支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 27,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总额不超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

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动资金贷款

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五、关于确认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是根据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的薪

酬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确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董事会关于上述议

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确认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是根据行业及地区上市

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确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董事会关

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确认

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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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购买限于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

够充分控制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同时,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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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杰                              陈良照                              张健




                                                             时间: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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