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镇海石化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对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
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了《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
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和真实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
公司做出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
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够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五号——权益分派》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
为: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
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
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
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
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
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
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石化专业支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 27,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总额不超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
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动资金贷款
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确认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是根据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的
薪酬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确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董事会关于上述
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确认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是根据行业及地区上
市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确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董事会
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确
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且购买限于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
充分控制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同时,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我
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葛攀攀 朱艳 张健
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