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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畅联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12-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畅联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畅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1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7.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9,268,57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638,113,579.0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出具天职业字[2017]16858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畅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排,募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机关     项目备案号
                                           拟投入金额
                                                         成都市龙泉驿   川投资备
       西南物流中心及高端
 1                              32,000.00      24,182.86 区发展改革和   [51011216020101]
       现代物流综合体项目
                                                         经济信息化局   0006 号
       华东物流基地仓库建                                昆山市发展和   昆发改投备案
 2                              38,219.41      23,101.42
       造项目                                            改革委员会     [2015]354 号
                                                         中国(上海)
       精益医疗器械及医疗                                               沪自贸管内备
 3                                7,833.00      4,875.44 自由贸易试验
       试剂冷链供应链项目                                               [2015]41 号
                                                         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上海)
       智慧空运物流网络项                                               沪自贸管内备
 4                                5,020.00      3,124.56 自由贸易试验
       目                                                               [2015]43 号
                                                         区管理委员会
       智慧物流协同服务平                                中国(上海)   沪自贸管内备
 5                                9,500.00      8,527.08
       台项目                                            自由贸易试验   [2015]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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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机关   项目备案号
                                          拟投入金额
                                                     区管理委员会

            合计              92,572.41       63,811.36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
况如下:

       1、使用额度: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2、投资品种: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3、决策有效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期间有
效。

       4、实施方式:投资产品将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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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
                                     3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
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期间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畅联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畅联股份本次募集使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畅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张磊




            _______________
                 李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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