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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畅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5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地
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提任秦平女士为总经理助理。经认真审阅秦平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
经历等资料,我们认为:

    秦平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三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任命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对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阅读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8
年度利润分配金额达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8.74%。

    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综合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包括中、
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
联董事回避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 2019 年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 2019 年度经营需求,担保事项的
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
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公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卓福民、卢津源、刘杰、葛其泉
                                                   日期: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