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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畅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5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并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8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葛其泉先生、于建刚先生、徐峰先生、
       卢津源先生、刘杰先生组成。
            2018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未发生变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18/4/25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审议《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
                                             案》
                                             审议《关于2018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18/8/22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18/10/29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审议《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18/12/26       案》
  第十次会议
                                             审议《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2018年度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8年4月,经审计委员会评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
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审计委员会认
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相应的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以上原因,审计委员会决定提请董事会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作为公司2018年的审计机构。


  2.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18年度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准确、完整,编制流程符合公司内控制度,不存在任何不正当
行为或是重大错误。公司的财务报表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会
计准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各类财务状况。


    3.评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
    2018年度期间,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均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
规定的内容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行为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最新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地为投资
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指导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了指导、监督。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及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要求。


    四、履职情况评价
    在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各类规定、指引,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积极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确保了公司的运作合规、规范,保障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