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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畅联股份: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11-07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示情况对《上
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
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
文件,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发布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宣传栏。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
            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结合
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在公司
(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