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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畅联股份: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止

    拟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预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审议不通过的风
         险;

    2、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的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
         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综合考虑近期股价
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为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
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 10 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
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2.71%,按回
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 1.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此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在规定期
限内予以注销。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拟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权情况预计变动如
下: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价格人民币 10 元/股(含)测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无条件限售股       368,666,700                100%   358,666,700                100%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0.5 亿元(含)、回购价格人民币 10 元/股(含)测
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无条件限售股       368,666,700                100%   363,666,700                100%

       (九)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25,592.16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78,885.73 万元,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976.98
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1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根据 2021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4.4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5.59%。

    经综合分析公司目前状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的变更,同时股份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回购方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1 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预案具备必
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回购方
案,并同意将此次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
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核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公司董监高、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
询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问询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前述对象表示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如后续前述对象提出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
露。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在规定期
限内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以充分保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
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可能面临下述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预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审议不通过的
风险;

    2、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的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的价格区间,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防范,并根据回购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