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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畅联股份: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上海
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2)。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综合考虑近期股价
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为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公司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并用于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如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2.71%,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的 1.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上海
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此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前述期间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
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起 45 日内(8:30-11:30;12: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 68 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源昊

   4、联系电话:021-20895888

   5、邮箱:investor-relations@chinaslc.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电子
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