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 下: 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额为 0 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021 年度,公司未向任何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任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卓福民、胡奋、李征宇、葛其泉 日期: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