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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有关情况的说明,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蒋鸿源、熊晓萍、秦宝荣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