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林股份”、“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夹溪路 37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
规定,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
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
要求,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同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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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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