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作为浙江恒
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林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恒林股份 2018 年度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
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刘德新及项目组成员李圣莹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18
年 12 月 27 日对恒林股份进行了 2018 年持续督导工作的现场检查。兴业证券查
看了公司 2018 年度公司治理和内控等制度的实施情况、“三会”文件和信息披露
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对恒林股份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进
行了访谈。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恒林股份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恒林股份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检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
行情况,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重点关注了上述三会会议召开方式与
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林股份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
程序,公司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制订的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检查了公司的“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和相关工作底稿,认为公
司已披露的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的信息披露情
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基本账务情况、相关重大业务合同,并与公司财务负责
人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确认恒林股份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
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恒林股份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认为公
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内部决策文件及重大合同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及重大对外投资均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
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了解。
2018 年 11 月 27 日凌晨,公司厂区内一车间发生一起着火情况,本次着火
未造成人员伤亡,也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和次生灾害。公司其他生产车间及子公
司均正常运行,未受到本次情况影响。公司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着火原因,
已启动了保险理赔程序,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正在积极处理上述着火事项,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提请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及实际经营需要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恒林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2018 年以来,恒林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
立性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恒林股份经营
情况正常。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德新 陈 全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