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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31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挂牌公司永裕竹业
29.812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挂牌公司永裕竹业 29.8128%股权暨关联交易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合计 16,049.04 万元购买公司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及其关联方
合计持有的永裕竹业 27,392,782 股股份(占永裕竹业总股本 29.8128 %),是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家具行业的竞争力和扩大
国内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
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
则的现象。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实施本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鸿源、熊晓萍、秦宝荣
                                                         2019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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