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补充独立意见2019-07-25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补充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补充发表如下
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规定。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政策、市场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该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上述举措,公司
可以更好的提高募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鸿源、熊晓萍、秦宝荣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