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 履行的 序 委托理财受 委托理财期 财金额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审议程 号 托方 限 (万元) 序 浙金汇业 365 号恒大湖州 2019.11.15- 2018 年 1 5,000 珺睿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21.05.15 第四次 浙金汇业 242 号集合资金 2019.05.08- 临时股 2 浙商金汇信 3,160 信托计划 2019.11.07 东大会; 托股份有限 浙金汇业 354 号集合资金 2019.08.08- 3 公司 5,000 信托计划 2020.11.07 第五届 浙金汇业 366 号恒大常州 2019.09.18- 董事会 4 5,000 观澜府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2020.09.18 第七次 计划 会议。 5 中建投信托 安泉 429 号(融创佛山)集 2019.04.17- 股份有限公 500 合资金信托计划 2020.04.16 司 6 西部信托有 湖州织里城投 1 号集合资 2019.07.12- 3,000 限公司 金信托计划 2021.01.12 7 深圳联合产 恒大惠州华源达定向融资 2019.08.08- 权交易所股 3,000 计划 2020.08.07 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 理财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万元 是否构 预计年化 结构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预计收 产品 收益 成 金额 收益率 化 名称 类型 名称 益金额 期限 类型 关联交 (%) 安排 易 浙金汇业365号恒大湖 2019.11.15- 固定收益 州珺睿府集合资金信托 5,000 8.60 / / 2021.05.15 类 计划 浙金汇业 242 号集合资 2019.05.08- 固定收益 金信托计划 3,160 8.10 / / 2019.11.07 类 浙商金汇信托 信托理 浙金汇业 354 号集合资 2019.08.08- 否 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固定收益 金信托计划 5,000 8.20 / 2020.11.07 / 类 浙金汇业 366 号恒大常 2019.09.18- 州观澜 府项目 集合资 金 2020.09.18 固定收益 信托计划 5,000 8.40 / / 类 2 安泉 429 号(融创佛山) 2019.04.17- 中建投信托股 信托理 固定收益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00 8.10 / 2020.04.16 / 否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类 湖州织里城投 1 号集合资 2019.07.12- 西部信托有限 信托理 固定收益 金信托计划 3,000 8.90 / 2021.01.12 / 否 公司 财产品 类 深圳联合产权 恒大惠 州华源 达定向 融 2019.08.08- 固定收益 交易所股份有 其他类 资计划 3,000 9.50 / 2020.08.07 / 否 类 限公司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 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 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浙金汇业 365 号恒大湖州珺睿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2019 年 11 月 15 日- 2021 年 5 月 15 日 合同签署日期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委托理财金额 5,000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类 预计年化收益率 8.60% 委托理财的资金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信托计划资金向湖州金碧置业 投向 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资金用于恒大湖州珺睿府项目的开发 建设。 履约担保 信托贷款由恒大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湖州金碧置业 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湖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股东承诺于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不对外转让和质押其所持有的 借款人股权。 违约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理财业务管理费 无 最终资金使用方 湖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于 11 日,法定代表 情况 人为陈中原,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8 月底, 总资产 26 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 湖州金碧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关联关系。 2、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浙金汇业 24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2019 年 5 月 8 日- 2019 年 11 月 7 日 合同签署日期 2019 年 5 月 7 日 委托理财金额 3,160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类 预计年化收益率 8.10% 委托理财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由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运用,以浙商 投向 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受让南宁世茂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的目标项目收益权,并由南宁世茂投资有限公司按约定回购 目标项目收益权。 4 履约担保 南宁世茂投资有限公司的回购义务由保证人上海世茂建设有 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出质人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 保;由差额补足方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 违约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理财业务管理费 无 最终资金使用方 南宁世茂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注册资本 4.4 情况 亿元,实际控制人为世茂房地产。 关联关系说明 南宁世茂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关联关系。 3、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浙金汇业 35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2019 年 8 月 8 日- 2020 年 11 月 7 日 合同签署日期 2019 年 8 月 6 日 委托理财金额 5,000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类 预计年化收益率 8.20% 委托理财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由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运用,以浙商 投向 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借款人南通世茂新里程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借款人南通世茂新里程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将信托贷款用于用款项目的开发建设。 履约担保 抵押人杭州临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抵押财产提供 抵押担保;出质人杭州傲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质押 物提供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方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 世茂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后续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可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视情形要求债务人补充提 供其他担保措施。 违约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理财业务管理费 无 最终资金使用方 南通世茂新里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6 月,注 情况 册资本金 10 亿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总资产 72.41 亿元, 净资产 9.68 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 南通世茂新里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5 4、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浙金汇业 366 号恒大常州观澜府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2019 年 9 月 18 日- 2020 年 9 月 18 日 合同签署日期 2019 年 9 月 16 日 委托理财金额 5,000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类 预计年化收益率 8.40% 委托理财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由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运用,以浙商 投向 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溧阳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履约担保 信托贷款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 溧阳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提 供抵押担保;由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 保。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根据相关方的申请,并经受托人浙 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可以新的抵押物置换全部或部 分原抵押物。 违约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理财业务管理费 无 最终资金使用方 溧阳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4 月,是恒 情况 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底,总 资产 20 亿元,净资产 7.32 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 溧阳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5、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安泉 429 号(融创佛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2019 年 4 月 17 日- 2020 年 4 月 16 日 合同签署日期 2019 年 4 月 17 日 委托理财金额 500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类 预计年化收益率 8.10% 委托理财的资金 信托资金用于向佛山市融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歎,贷 投向 款资金用于佛山市融御花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支付工程款;信 托财产闲置时,可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等)、银 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产品(包括央行票据、国债、货币基金 等)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管理的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等高 6 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 履约担保 (1)保证担保:保证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约定提供 保证担保,具体以编号为【中建投信(2019)深一 >004-03 号】 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2)抵押担保:抵押人佛山市盈富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约定提 供抵押担保,具体以编号为【中建投信(2019)深一 集 00422 号】的《抵押合同》约定为准;贷款存续期间,若抵押物或其 对应建设项目因销售需要受托人出具同意預售函或解除抵押 的,在落实交易文件约定的销售回款监管措施的前提下,受托 人配合办理; (3)权利质押担保:出质人深圳市创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根据 约定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以编号为【中建投信(2019) 深一 A 004-04 号】的《权利质押合同》约定为准。 违约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理财业务管理费 无 最终资金使用方 佛山市融兴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2 月,法定代表人 情况 陈向新,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 佛山市融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关联关系。 6、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湖州织里城投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2019 年 7 月 12 日- 2021 年 1 月 12 日 合同签署日期 2019 年 7 月 11 日 委托理财金额 3,000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类 预计年化收益率 8.90% 委托理财的资金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投向 持有的对债务人人民币 266,962,188. 74 元(大写:贰亿陆仟 陆佰玖拾陆万贰仟壹佰捌拾捌元柒角肆分)的应收债权,湖州 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该笔资金用于补充企 业流动资金。信托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缴纳土 地出让金、进行土地储备、权益性投资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或限制的领域。 履约担保 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 有限公司履行回购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托资金退出方 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按约定对目标债权 式 进行溢价回购:信托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回购本金及溢价 7 款,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 限公司支付完毕所有回购价款之后,受托人向湖州织里城市建 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目标债权。 违约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财业务管理费 无 最终资金使用方 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伟浩,注册资本 92,162.98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关联关系说明 湖州织里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7、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恒大惠州华源达定向融资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2019 年 8 月 8 日- 2020 年 8 月 7 日 合同签署日期 2019 年 8 月 8 日 委托理财金额 3,000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收益类 预计年化收益率 9.50% 委托理财的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惠州恒大南苑项目开发建设及归还股 投向 东方的项目投入。 履约担保 本次定向融资计划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作为保证担 保人,签署《担保函》,为本次定向融资计划提供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定向融资计划项下本公 司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广州劦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出质人,以其持有的东莞 恒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出质,并办理股权出质登 记手续,对本次定向融资计划项下本公司的兑付义务提供股权 质押担保。 违约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财业务管理费 无 最终资金使用方 惠州市华源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5 月,法定代 情况 表人杨剑,注册资本 41,000 万元,是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孙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 惠州市华源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8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信托理财产品和其他类的固定收益类,理财 受托方为浙江省国资委旗下信托公司等大型的信托公司和深圳联交所发行的定 向融资计划等,产品风险有保障,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上 述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在本次交易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是否 注册资 为本 成立时 法定代 主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名称 本 次交 间 表人 业务 人 (万元) 易专 设 主要股东:浙江省国际 浙商金 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汇信托 1993年5 信托 余艳梅 170,000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人 否 股份有 月19日 业务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限公司 管理委员会。 中建投 主要股东:中国建银投 信托股 1979年8 金融 王文津 500,000 资有限责任公司; 否 份有限 月27日 业务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 公司 主要股东:陕西省电力 西部信 信托 2002年7 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托有限 徐谦 150,000 业务 否 月18日 实际控制人:陕西省人 公司 等 民政府。 深圳联 合产权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 2000年9 金融 交易所 叶新明 50,000 管理局。 否 月30日 业务 股份有 限公司 9 (二)上述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上述受 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70,181.62 42,131.11 资产总额 353,719.29 288,698.10 负债总额 102,385.74 57,781.66 净资产 245,274.67 226,109.17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净利润 21,985.60 12,807.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840.38 -4,934.35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803.79 -9,788.78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9,507.11 -8,800.00 量净额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保证日常 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 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8.95%,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21,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未赎回的),占公司最近一 期期末(2019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30.6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 资产的比例为 8.7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08%,不会对公 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 资产”。 五、风险提示 10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均为固定收益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信 托计划可能涉及法律与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担保风险、分期发行相关风险、提前终止和延期的风险、信托计划 不成立的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风 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自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 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18-079。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恒林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 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 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 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19-02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1 金额:万元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益 额 金 本金金额 1 信托理财产品 2,000 2,000 71.41 / 2 信托理财产品 6,000 6,000 238.03 / 3 信托理财产品 3,000 3,000 119.01 / 4 信托理财产品 5,000 5,000 218.19 / 5 信托理财产品 5,000 5,000 206.68 / 6 信托理财产品 500 / / 500 7 信托理财产品 3,160 3,160 129.03 / 8 信托理财产品 3,000 / / 3,000 9 信托理财产品 5,000 / / 5,000 10 其他类 3,000 / / 3,000 11 信托理财产品 5,000 / / 5,000 12 信托理财产品 5,000 / / 5,000 合计 45,660 24,160 982.35 21,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4,66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0.9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7.6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1,5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8,500 总理财额度 50,000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6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