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有关情况的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 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同 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蒋鸿源、熊晓萍、秦宝荣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