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3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董事会本次
审议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安吉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延期进行的
议案》,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有关情况的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安吉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延期进行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安吉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延期进行的事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长
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理财产品到期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公司
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在安吉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延期进行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延期进行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发现董
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延期进行。
独立董事:蒋鸿源、熊晓萍、秦宝荣
2020 年 1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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