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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林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夹溪路 37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构建稳定的投资者结构,
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干部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即2020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56.88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


                                      2
      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A股)价格并结合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6.88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58,08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比例1.76%;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人民币56.88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79,043股,约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比例0.88%。
                                                    占公司总
序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股本的比
号                                                                 (万元)         限
                                                    例(%)
1      减少注册资本                /                    /             /               /
2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879,043-1,758,087       0.88-1.76    5,000-10,000    2020年3月23
                                                                                日至2021年3
3      用于股权激励        879,043-1,758,087       0.88-1.76    5,000-10,000
                                                                                   月22日
4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为维护 减少注册
                                 /             /               /
     公司价      资本
5                                                                             /
     值及股      出售            /             /               /
     东权益 其他用途             /             /               /
           合计          879,043-1,758,087 0.88-1.76     5,000-10,000         /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
      量。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如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所回购的股
      份未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
      启动另行处置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
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
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
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必需的内容。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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