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恒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0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核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续聘天健
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会议前,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
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已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所为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鸿源、熊晓萍、秦宝荣
2021 年 4 月 1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