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恒林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22-03-11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鉴于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配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过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标的公司,各交易对方以及上述主体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
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