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恒林股份关于收到上交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2022-03-25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恒
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
函【2022】019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
内容公告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
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标的公司业务及财务情况
1.关于标的公司业绩情况。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浙江永裕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经审计、2021 年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分别为 88,751.55 万元
145,984.05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9,329.83 万元、10,727.52 万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21.92 万元、-6,779.9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
结合标的公司的主营产品销售结算模式及收入确认时点、原材料成本与费用构成
等,补充说明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走势出现背离的主
要原因及合理性;(2)本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但净利润微增、经营
活动净现金流由正转负的原因及合理性;(3)上述财务数据与同行业从事相似业
务的公司业绩表现存在一定差异,请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模式、行业发展态势与市
场环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关于标的公司前期估值。公开信息显示,标的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并于 2020 年 8 月终止挂牌。根据预案及
前期公告显示,2019 年 5 月,公司通过新三板盘后协议转让方式以 1.60 亿元现
金收购标的公司 29.81%股权、对应计算其全部股权价值 5.37 亿元,2021 年 4 月
以 1.2 亿元现金收购标的公司 11.22%股权、对应计算其全部股权价值 10.70 亿
元,两次收购的估值差异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两次收购定价差异较
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前述两次收购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一揽子协议”的情
形,前次交易中交易双方是否存在未披露承诺或其他约定,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
及交易对手方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3.关于海外业务及客户情况。预案披露,标的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美国地
区为主要外销地区,其为北美市场 SPC、VSPC 地板的中国地区主要供应商之一。
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表说明标的公司近三年主要销售情况、分区域销售金额
及占比;(2)标的公司近三年主要海外市场占有率、海外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前五名客户的基本信息、资信情况及关联关系,主要销售结算政策、历年
销售金额及占比,并说明是否存在客户集中度过高或大客户依赖的情形,补充提
示相关风险;(3)结合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及历史业绩、当前在手订单规模,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披露当前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竞争格局,是
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并提示相应风险。
4.关于贸易政策及关税情况。预案披露,标的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美国地
区为主要外销地区。当前其从国内销往美国的竹地板、塑料地板产品的关税税率
为 25%。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表展示标的公司近三年国内外各生产基地外贸
销售加征各类关税或反倾销税负的情况;(2)标的公司与外销地区主要客户关于
加征关税的分担约定情况、公司实际承担税负水平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后续是
否存在承担比例进一步上调的可能性及原因,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
影响;(3)结合最近三年销售量及金额变动情况、与美国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情
况等,补充说明中美贸易摩擦对标的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5.关于业务板块整合情况。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营 SPC 地板、竹地板等地板
产品的研发产销,与上市公司当前主营产品存在一定差异。请公司补充披露:在
日常业务运营、管理层及核心岗位人员安排、内部治理、财务经营决策等方面,
对标的公司的整合计划及相应管控措施,并就相关不确定性做出风险提示。
二、其他
6.关于标的公司内控及财务合规性情况。公开信息显示,标的公司 2020 年
7 月 1 日披露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18 年多项财务科目进行更正。
请公司:(1)结合历史情况,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在内控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
相关改进措施,有无建立针对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制度规章或有效内控体系; 2)
补充披露近三年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完成收购后标的公司的内
部控制措施。
7.关于标的公司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情况。公开信息显示,标的公司 2019 年
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为受当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未能对标的公司重要子公司越南永裕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请公司补充披露:
(1)前期导致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相关影响因素当前是否
已经充分消除,相关事项是否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影响;(2)补充说明当前
标的公司审计及评估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审计机构对越南永裕公司存货与固定
资产的存在性、计价合理性的审计情况。
8.关于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股东方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的
历史沿革、历次股权转让情况,本次收购中交易对手方所持股份的历史由来情况;
(2)本次交易对手方之间的主要关系,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有无关联关系;(3)预案披露,主要交易对手方陈永兴承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30%锁定 12 个月、其余部分锁定 36 个月,请补充说明
上述锁定期设置原因及合理性。
9.关于内幕信息情况。公司预案披露前一交易日,股价上涨 9.36%。请公司:
(1)核实向我部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补充
披露筹划重大事项的具体过程,包括解除、协商、签订协议等主要节点和参与知
悉的相关人员,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公司如已完成财务顾问的聘请,请财务顾问对上述各项问题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
面回复我部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落实相关工作,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