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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林股份:独董独立意见2022-04-30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
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
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
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

                                     1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依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进行
内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
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
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 、检查监督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四、关于续聘天健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
来,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
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
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向董事会提议
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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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本次预计担保的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被担保的子公司公司经营
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
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八、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均为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定价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
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秦宝荣、徐放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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